第(2/3)页 “久冀瞻韩,无缘御李。今日红袖坊中得见明贤,荣幸何似!”公孙公子这么说。 温公子起身答曰:“兄上邦贵胄,弟下邦闲人,兄耸壑昂霄,弟樗栎庸材,兄如此奖誉,弟难以克当!” 小羽有点尴尬,她听出来“瞻韩”与“御李”应该是中华有名的典故,意思大概是夸温如玉是杰出人才,遇到他很荣幸。 但她的确听不懂这两个典故。 ——红蕖说得对,读书不仅是读道经,更不是学会生僻字。 很多典故都藏在各类书籍中,不读不懂。 若不懂典故,连别人的话都听不明白,像个文盲。 更让她羞愧的是,即便肖大鼻子和苗秃子这两个“天门镇二流子”,都文绉绉地说了一番引经据典的马屁话。 打过招呼后,公孙公子继续客套,道:“弟有一句话,完全出自肺腑,请温兄不要视为客套。 弟在怡红院已盘桓多日,琢月磨云、都花沾柳之福分,受用太过。 兄与金莲,素系知己,况又久别,理应有情成眷、夜叙怀抱,纵于飞之乐。 弟与家仆等人,可搬离怡红院,另寻他处暂居。 不知温兄可愿赏此薄面,成全弟之心意?” 这句话没啥典故,小羽完全听懂了,四个字来形容:我要送女! 她立即看到金莲脸庞变了颜色。 温如玉却没欣喜若狂,反而露出迟疑与思索之色。 他还在盘算如何拒绝,毕竟上邦贵公子如此彬彬有礼,如此给他面子,他也是世家出身,不能失了礼节。 苗秃子抢在他前面开口,急声道:“咱迎祥府温公子,向来不是登徒子!磨月逐云的兴致,也只是偶尔有之。 况且此处为清水湾红袖坊,要亲近美人,最容易不过。 另外,公子出身温家,上有老太君管束,本身又事务繁忙,无法在此处停留太久,下午就要回迎祥府呢!” 金莲笑容妩媚,还用眼角余光,递给苗秃子一个赞赏的眼神。 温如玉则是心中大怒! 他倒不是打算接受公孙公子的让女行为。 人家上邦贵公子让女,是礼节。 他委婉拒绝,也是礼节。 可你个苗秃子,是什么东西,敢替他温大爷说话!! 温公子之怒,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:在公孙公子到来前,苗秃子、肖大鼻子同样是通过金莲巴结上他,之前几个月也一直在讨好他。 先前还说要做他的忠犬,这会儿却帮别的男人玩他的女人,岂有此理! 心里恨不得拔剑劈了苗秃子,温如玉面上彬彬有礼,笑道:“弟之所想,尽数被苗大哥说出来。 公孙兄也别把心神都放在小弟身上,毕竟今个儿的主客可是凤仙小姐。” “没错,没错,我们都好奇凤仙小姐如何用封神榜册封神灵,您说说呗!”肖大鼻子连连点头。 小羽先跟他们客套几句,就“实话实说”,只说机缘巧合,激活了封神榜,糊里糊涂收走仙人刺客的灵魂,又不忍心金桂、碧桃的遭遇,糊里糊涂将她们封神。 “凤仙小姐高义!” 肖大鼻子满脸都是敬佩,端起酒杯向小羽敬酒,嘴上一迭声夸赞道:“手持封神榜,不为自己谋取好处,专门想着楼里的姐妹。 还用自己的功绩,为姐妹们换取大前程。 凤仙小姐当真是我这辈子见过最讲义气、最有情谊的人。” 肖大爷是个身材瘦削的猴脸文士,却因为喝酒,长了个黑布林那么大的酒糟鼻。 一杯酒下肚,大鼻子开始冒红光,还往外流油。 “俗话说,风尘之中多英杰,说得就是凤仙小姐啊!”苗秃子不仅敬酒,还站起来向小羽拜了一拜。 小羽推辞一番,喝了两杯清水。 金莲以她年纪小为由,用清水代替酒。 若在外面遇到类似情况,金莲则主动帮她挡酒,代替她喝。 在小羽讲述封神之事时,温如意一直将两个眼珠子黏在金莲身上。 见金莲不住的卖弄风情,将全副精神都用在公孙公子身上,毫无一点照应到自己,他心中既是酸楚又是愤怒。 那日在迎祥府城隍庙后面,她还把装有自己发丝的荷包送给他,诉说对他的依恋与爱慕,跪在地上、抱着他双腿,求他莫要辜负她对他的一片痴情。 这才几天,这表子就变了心! 又见公孙公子丰神俊朗、气度不凡,他心中又增添几分苦涩和落寞。 “咚!”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,又将它重重放下,引来一众目光望过来。 温如玉大笑道:“凤仙小姐的义气,可不止是用封神榜给往日姐妹封神呢! 你们可知道青松道长为何来红袖坊,为何要单独找小凤仙?” 金莲脸蛋儿依偎着公孙公子,手上动作却非常利落,快速剥了一把香炒葵花籽。 瓜子壳扔地上,瓜子仁堆放在一边的小碟子里。 然后用筷子在夹一个大肉丸,放在另一个小碟子上,再把瓜子仁一个个插在肉丸子上,又将肉丸子放进酒杯里,倒入醇酒,最后将酒杯递到公孙公子嘴边。 始终都没去看温如玉一眼。 第(2/3)页